高中女生的產假
作者:鄧惠文
報載教育部於「高中學生成績考查辦法修正草案」中,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「保障懷孕女學生受教權」的精神,給予高中女生「產假」以及兩年以內的「育嬰假」。
新法最快自九十六年九月起實施,女學生產假期間的成績考查方式將有更大彈性。例如,原本規定請假若超過應修課時數的三分之一,該學科即不予給分,以致懷孕生產的學生勢必輟學,但未來的政策將可協助懷孕或育有孩子的學生完成學業。
這項消息公布後,不少家長會長出面反對,有人質疑:「這項政策間接鼓勵女學生不採取更多避孕措施,使懷孕問題更嚴重」。有人驚恐地說:「就算用現代眼光來看,這辦法也太『開放』了,小孩子可能因此覺得就算懷孕也有假,無形中受到鼓勵,而不警惕意外懷孕可能的下場」。有人批評:「懷孕女學生應以休學方式給予隱匿保護,而非給假使懷孕事實曝光」。
某縣家長會長不僅指責「這項政策鼓勵學生進行不負責任的性行為」,還認為「懷孕生產的高中女生應被罰參與社區勞動服務」。不知道他是否真的這樣說,還是報導引用偏差?總之是個讓人睜大眼睛發出一聲「嗄?」的奇想。
反對人士一致的論點是:如果減少女學生懷孕的不便、恥辱與困境,就形同鼓勵她們從事性行為。他們贊成讓懷孕少女感受重重污名與壓力,相信這種痛苦有助於嚇阻少女懷孕。在他們看來,校園產假像一種宣示,表達社會「接受」、並「認同」女學生可以懷孕生產。
我覺得這些發言中使用的「間接」「無形」等字眼非常有趣。一般人發表意見、想說服別人時,都會極力強調其論證的直接與可見,有誰會說「在我的研究中,因果變數間呈現『無形』的影響」,或是「我的研究『間接』證明……」呢?
唯有對於理性上難以舉證、憑直覺推定的事物,才會用「間接」、「無形」來連接吧?
例如,反對者說「產假間接鼓勵女學生不避孕」「就算懷孕也有假,無形中受到鼓勵」,到底產假跟不避孕之間有什麼關係?為什麼「產假」會鼓勵「不避孕」?
難道女學生會對男友說「不必用保險套了」「懷孕吧!因為可以休產假」嗎?
難道因為可以請產假,女學生就不會覺得懷孕很麻煩了嗎?
難道因為可以請產假,女學生就不需擔心生了小孩誰來養育、自己的時間精力如何負擔的問題了嗎?
無法具體論證產假跟不避孕到底有什麼關係,於是只好朦朧地說是「間接」與「無形」的關係。
這些家長可能在腦中勾勒了一幅圖像—年輕的女兒穿著孕婦裝,自在地說:「自從教育部規定可請產假,我無形中感到懷孕很好,所以那天就受鼓勵而沒避孕地做了」……?
至於「懷孕女生應休學、隱匿保護,而非給假曝光」的見解,固然是出於實務考量,因為目前社會對於未婚懷孕仍然傾向排斥與責難,父母只好把懷孕待產的女兒藏起來,不讓她露面、不讓她上學,甚至送到其他縣市或國外親戚家。然而,一再延續這樣的作法,等於一再加強懷孕少女的污名—「妳懷孕了?頂著大肚子去學校很難看,躲起來吧!」這對少女有什麼幫助?
一個女學生習慣的的活動、社交網絡都在學校,當她無奈承受懷孕的身心壓力時,更需要友誼的支持,更需要穩定的生活角色,在這種時刻剝奪她的社會位置與就學權益,雪上加霜,會不會太無情了?
除了對懷孕施予懲罰性的壓力,沒有其他引導性的方法能教女孩掌握自己的身體主權嗎?
少女在不想懷孕、不該懷孕的時候懷孕,主要原因並不是這些家長指稱的「無視於懷孕後果」或「不負責任的性氾濫」。輔導過懷孕女生的人都瞭解,她們怕懷孕怕的要命,哪裡是「無視於懷孕後果」呢?
關於避孕,她們的難處是「事出突然,沒有想到要準備保險套」,或是「不好意思表現出對性很熟悉的樣子」「如果拿出保險套,男生會覺得我是有經驗的隨便女孩」,而男孩子也可能覺得「如果拿出保險套,女生會覺得我有預謀」。她們不便採取其他的避孕方法,每天服用的避孕藥或貼片很難不被爸媽發現,又不敢自己跑去婦產科置放避孕環。
如果真要歸咎女學生避孕不週的責任,無法正視女兒避孕需求的爸媽有沒有責任?任性或拒絕戴上保險套的男生有沒有責任?
根據統計,九十四年台灣未成年生產者近六千五百人,多數生產的青少女都輟學。雖然教育部有心保障懷孕女學生的教育權,但如果社會不改變對懷孕少女的負面觀點,恐怕還是沒有人敢請產假。
我想起霍桑出版於1850年的小說「紅字」,敘述一個有夫之婦與神父的戀情。這段不容於社會的戀情被教會嚴厲審判,女主角被判出門時一定要在胸前配戴醒目的紅色「A」字,讓她無論走到哪裡,都必須承受眾人羞辱、歧視的眼光。
一百五十年後,似乎還有不少人恨不得把代表「行為不檢」的紅字套在某些女人身上。不過成年女性愈來愈自主,想在她們身上套紅字愈來愈不容易了。如今或許只有在管束青少女時,還能提供保守人士一點安全感吧。
引用自KKBOXhttp://www.kkbox.com.tw/funky/113/113_5_3878_0_0_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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