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的男友
作者:鄧惠文
一個已婚的女人如果失去了丈夫,能不能再談一次戀愛?
從旁觀者的角度,很多人都會說:「當然可以!」「什麼年代了,怎麼還有這種顧慮?」「誰要貞節牌坊?愛情比較重要!」
那些因為丈夫有問題而不得不離婚的女人,例如外遇、暴力、賭博、酒鬼之類的,她們應該有重新追求愛情幸福的權利吧!
然而,女人尋求所謂「第二春」時,並沒有這麼容易。來自外人(如鄰居、朋友、同事等等)的閒言閒語,還能試著不去在乎,但來自家人的反對就很難置之不理了,尤其是心愛的子女。
朋友T的父親過世十多年了,她的母親今年五十一歲,如果與男性友人外出,T就會很不高興。一般母親擔心青春期女兒亂交男友的情況,在她們之間以角色倒反的狀態出現。身為女兒的T仔細地詢問母親:「穿這麼漂亮要跟誰出去?」「去哪裡?只有妳們兩個人嗎?」「幾點回來?」如果媽媽晚回家,T就坐在沙發上一邊看HBO一邊等門,臉拉得比馬還長。有一次過了十二點媽媽還沒出現,T撥打手機,一接通劈頭就罵:「太過份了吧!跟男人玩到半夜還不回家!」
挨罵的T媽媽總是低頭道歉,辯稱自己並不是在交男朋友,彼此只是興趣相投的純友誼等等。之後就像被禁足的少女般,偷偷打電話給男友說:「暫時不要見面了」,只不過,那句熟悉的台詞「我媽反對」在這裡變成了「我女兒反對」。
因為T非常堅持,而媽媽非常在乎T的感覺,於是媽媽盡量減少出門的機會,把漫長的時間都用來打掃和看電視。
朋友勸她不該囚禁媽媽的感情:「妳們姊妹都成年了,也都有自己的丈夫或男朋友,讓媽媽有個老伴不是很好嗎?」「妳又不是小女孩了,難道還擔心媽媽有了繼父會拋棄妳嗎?」
T理直氣壯地說:「我爸一生都對我媽很好!她不應該背叛爸爸!」「別的女人可以有第二春,但我媽不適合!」
不知道T媽媽的感受如何。
有人告訴我:「一個女人變成母親之後,在她的自我意識中,身為母親的責任將永遠優先於身為女人的慾望。」
據說當了媽媽的女人都有這種心情:「什麼都可以忍受,就是不能忍受失去子女。」
或許因為如此,對T媽媽而言,與其讓女兒傷心失望,寧可放棄感情。
T媽媽的丈夫已經過世十年了,現在交男朋友還會被女兒指責為一種背叛。如果丈夫不存在的都這麼困難,那前夫還活著的離婚女人怎麼辦?
四十三歲的個案C小姐,她有兩個兒子,分別是十八歲和十六歲。多年前,C的丈夫就開始長期外遇,她試過各種方法,從耐心的包容、等待、溝通、試圖改善關係,到緊迫盯人、徵信蒐證、最後攤牌談判,都無法解決問題。丈夫說:「為了兒子,我不會離婚,但我們之間已經完了。從今以後,我過我的日子,妳不要管我,妳去過妳的日子,我也不會管妳。」
她痛苦了很久,起初無法放下對丈夫的感情與期待,情緒經常崩潰,每天都必須靠大量的安眠藥或烈酒才能入睡。
經過許多掙扎,她學習調整重心,強迫自己走出去,不再以等待丈夫回家為生活的目標。她開始有自己的朋友,也找到新的愛情。
但是她和丈夫不同,她是一個對愛情認真的人,不像他能自在地悠遊於家庭和外遇之間,於是她選擇離婚。
原本不同意的丈夫開出離婚的條件:她必須放棄探視兒子的權利,離開後不跟兒子有任何接觸。丈夫極力說服她,說這樣對兒子比較好,否則孩子每次見到媽媽心情都會被擾亂,永遠無法從爸媽離婚的傷害中平復。
為了從有名無實的婚姻中解脫,也為了兒子的平靜,C答應了,離婚後信守承諾,從未與兒子聯繫。
「但是,」她說:「做為一個母親,我始終無法停止對兒子的思念。」八年後,她還是希望讓孩子瞭解她對他們的愛。
她鼓起勇氣回去見兒子,但面對的卻是冷淡與辱罵。
原來當年她離開後,前夫在兒子成長的過程中,不斷扭曲離婚的因果事實。他對自己的外遇絕口不提,只告訴兒子:「你媽媽跟別的男人跑了」。
大兒子稍長成熟,冷淡不語,但小兒子卻無法掩飾對她的怨恨與憎惡,當面罵她「不要臉的賤女人!」「我不想見妳!」
有什麼比被自己的兒子罵「賤女人」更讓一個母親心碎?
珍康萍導演的電影「鋼琴師的情人」,背景是十九世紀,蘇格蘭啞女Ada帶著私生女芙洛拉和心愛的鋼琴,遠渡重洋嫁給家人安排的紐西蘭富農。粗鄙的丈夫無法瞭解Ada的心靈,她逐漸與愛慕她的、熱情感性的鄰居班斯發展出秘密戀情。發現母親Ada與班斯幽會的小女兒芙洛拉,不假思索地飛奔回家,向繼父告狀,以致Ada被抓回去砍斷手指。
第一次看這部電影是大學二年級的時候,事隔十五年,我還記得當時毛骨悚然的感覺。一個不過九歲的小女孩,穿著繼父家為了慶典表演做給她的天使翅膀,如天使般純真無邪,但卻已成為捍衛道德的小兵,能將出軌的母親繩之以法。
以愛為名的天使,那雙翅膀能用來讓女人自由飛翔嗎?
引用自KKBOX http://www.kkbox.com.tw/funky/113/113_3_3979_0_0_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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